个人物品通关税率表

个人物品通关税率表

海关总署决定对2018年第140号公告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进行相应调整,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,现予以公布(见附件1、2),自2019年4月9日起执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 海关总署

   2019年4月8日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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